关于杭州艺术学校音乐剧《流星》演出舞美设计制作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 邀请招标公告
2020-09-18关于杭州艺术学校音乐剧《流星》演出舞美设计制作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
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9 月18 日
项目概况
杭州艺术学校音乐剧《流星》演出舞美设计制作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受邀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9 月 23 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2020002
项目名称:杭州艺术学校音乐剧《流星》舞美设计制作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00000元
采购需求:为学校音乐剧《流星》演出活动顺利进行,对演出活动的灯光、音响、服装、舞美装置运输、人员用餐用水、物料设计、制作等工作进行服务外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9 月 18 日/至2020年 9 月23 日 ,每天上午9:00至12:00 ,下午12:00至16:00 地点:拱墅区沈半路59号杭州艺术学校艺术团
方式:自行到场报名领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23 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拱墅区沈半路59号杭州艺术学校艺术团
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23 日 09:00
开标地点:杭州拱墅区沈半路59号杭州艺术学校艺术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 4、说明: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艺术学校
地 址:杭州拱墅区沈半路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姜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88068128
质疑联系人:廖鸿亮
质疑联系方式:13606509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