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艺术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1-06-07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浙文旅非遗〔2021〕13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估实施细则>和<浙江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文旅非遗〔2022〕2号)等文件精神和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相关工作部署,杭州艺术学校于5月15日——5月30日针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江南丝竹”开展自查评估工作,对其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检查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2日。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反映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意见须用实名,并写明联系地址与电话(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异议受理单位:杭州艺术学校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59号
邮政编码:310015
联系电话:0571—88291072
附件1:2021年杭州艺术学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估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21年杭州艺术学校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汇总表
杭州艺术学校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估结果汇总表
填写时间:2021年6月 签字(盖章):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编号 | 批次 | 得分 | 备注 |
1 | 杭州市 | 江南丝竹 | 传统音乐 | Ⅱ—40 | 第二批 | 109 |
附件2
2021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汇总表
填写时间:2021年6月 签字(盖章):
序号 | 地区 | 传承人姓名 | 项目 类别 | 项目名称 | 批次 | 得分 | 备注 |
1 | 杭州市 | 沈凤泉 | 传统 音乐 | 江南丝竹 | 一 | 111 | |
2 | 杭州市 | 顾 骏 | 传统 音乐 | 江南丝竹 | 四 | 110 |